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絳縣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絳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絳政發〔2024〕2號
發布日期:2024-02-29 11:39 來源: 絳縣人民政府 【字體:大 中 小】 打印本頁
各鄉(鎮)人民政府,絳縣開發區管委會,縣直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23〕18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山西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晉政發〔2024〕3號)精神,扎實做好絳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落實黨中央“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嚴格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分級負責、各方參與”的組織實施方式,充分街接已有工作成果,有效借鑒以往經驗做法,圓滿完成普查各項任務,確保普查結果全面客觀反映絳縣不可移動文物資源基本狀況,為推動絳縣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和文旅融合提供重要支撐。
二、目標任務
建立絳縣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目錄和大數據庫,建立文物資源資產動態管理機制。完善不可移動文物認定公布機制,規范認定標準和登記公布程序,健全名錄公布體系。完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機制,構建全面普查、專項調查、空間管控、動態監測相結合的文物資源管理體系。培養鍛煉專業人員,建強文物保護隊伍,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增強文物保護意識。
三、普查范圍內容
?。ㄒ唬┢詹榉秶?。對全縣已認定、登記的692處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復查,同時調查、認定、登記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
?。ǘ┢詹閮热?。包括普查對象名稱、空間位置、保護級別、文物類別、年代、權屬、使用情況、保存狀況、管理機構等。
四、時間安排
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6年6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普查標準時點為2024年4月30日。
?。ㄒ唬┑谝浑A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按照國家文物局整體工作安排,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國家文物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總體方案》印發前,全面梳理歸集本行政區域內“三普”以來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公布名錄和實有名錄、認定登記公布文物名錄和新發現文物線索清單等,提交市文物局,再逐級提交國家文物局在“四普”系統中預置,為實地復核、調查提供依據。2024年1月至4月,按照《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總體方案》《山西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要求,啟動編制絳縣實施方案、建立普查機構、安裝系統軟件、掌握技術標準、進行普查培訓、啟動試點調查、強化專家指導等。
?。ǘ┑诙A段: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務是以縣域為基本單元,實地開展文物調查,做好信息錄入,加強技術指導。
?。ㄈ┑谌A段: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務是依法認定、登記并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全縣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總目錄,逐級驗收并向社會公布普查成果。
根據普查結果,依法認定、登記并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本行政區域內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目錄,逐級驗收并向社會公布普查成果,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將重要的不可移動文物核定公布為相應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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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是國情國力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確保國家歷史文化遺產安全的重要舉措。做好絳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對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重要論述和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動絳縣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文物普查中,發現因人為破壞、監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記文物遭受破壞、撤銷、滅失的情形,要依法調查處理,嚴肅追究責任,并及時將違法違紀線索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ǘ┏闪⒔M織機構
成立絳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審定有關重要事宜,不作為縣政府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h領導小組人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備后及時調整,不再另行發文。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縣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國有文物資源資產管理方面的事項,由縣財政局、縣文物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數據底圖方面的事項,由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縣委宣傳部、縣文物局、縣融媒體中心負責和協調;涉及數據存儲、數據庫建設方面的事項,由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縣文物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古樹名木認定方面的事項,由縣林業局指導支持;涉及普查數據統計分析方面的事項,由縣統計局指導支持。其他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普查實施方案要求,積極提供本系統文物線索,組織動員本系統有關單位配合文物行政部門做好普查工作。
?。ㄈ┙M建普查隊伍
組織、調集文物系統及相關專業力量參加普查工作,積極參與普查培訓,鼓勵以老帶新,培養鍛煉專業人員。鼓勵文物系統年輕人、高校相關專業學生參加文物普查工作。通過文物普查工作,建強文物保護隊伍,提升普查工作人員專業素質,有效推進全縣文化遺產保護工作??h經濟開發區由普查機構統籌協調普查實施工作,確保普查范圍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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絳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所需經費,按照公共文化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由中央及省、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共同承擔,列入或追加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開展。普查經費使用必須嚴格管理、合理安排、??顚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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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縣普查機構要加強普查質量管理,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嚴肅普查紀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文物普查工作責任體系,明確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相關責任。建立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行為。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和使用安全。
?。I造普查氛圍
普查機構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加強文物知識、法律法規、文物普查工作的宣傳,提高全社會對文物的認知、對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認知。加強與人民群眾溝通,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的熱點問題,營造支持普查、支持文物保護的濃厚氛圍,及時做好信息公開公示,向社會公布文物普查成果,增強全社會文物保護意識。
附件:絳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絳縣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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